其他費用:水電依帳單 使用坪數:30坪 使用空間大 獨立進出 大陽台 新裝潢 社會住宅申請人條件 1.申請人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。 2.申請人及其配偶(含分戶配偶)、戶籍內直系親屬(以下簡稱家庭成員)應符合下列條件: ✅新北市 A、家庭成員所得人均59,150元/月以下 B、北北基桃無自有住宅(低於40平方米/約12坪) C、動產限額479萬,不動產限額675萬 D、未居住在國營、公營、社會住宅者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: 1.承租人國民身分證影本。 2.全戶戶籍謄本(申請日前1個月內,夫妻分戶者,應另檢具其配偶之戶籍謄本)。 3.家庭成員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正本(申請日前1個月內)。 4.家庭成員之最近一年所得清單正本(申請日前1個月內)。 5.各身分別相關證明文件。 6.現職警消人員戶,檢附實際於本市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,和檢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。 歡迎直接致電約看喔 Please Call 🙋♂️謝先生:0983-150-962 📧LINE ID:chiao-hsieh ☎️服務專線:(02)2758-356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