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約型態、租期與續約(包租 vs. 代租)
在社宅包租代管制度中,房東可選擇「包租」或「代租」兩種合作模式。兩者雖皆受政府補助與監理,但金流與權利義務略有不同:
| 項目 | 包租案 | 代租案 |
|---|---|---|
| 簽約對象 | 房東與租屋服務事業簽「包租契約」 | 房東與承租人簽「租賃契約」,並委託業者代管 |
| 再轉租 | 業者轉租給次承租人 | 不涉及轉租 |
| 租期 | 包租契約原則3年;轉租契約至少1年,可續至包租截止 | 租期1–3年,依計畫期別可續約 |
| 所有權變更 | 新所有人須承接原租約至期滿,並可增補協議載明新出租人 | |
公證與強制執行條款
依社宅包租代管要點,轉租契約必須辦理公證,確保租金與權利能依法執行。包租契約則可由房東與業者協議是否辦理;代租案則由雙方議定。辦理公證時,需在公證書中明確載明「逕受強制執行」條款,保障房東債權。
押金由誰保管?租金如何收?逾期怎麼辦?
- 押金:包租契約押金由房東保管;轉租契約押金由業者保管。代租案押金由房東保管。
- 租金支付:按月繳納,不得預收。
- 包租契約:業者全額支付予房東。
- 轉租契約:次承租人繳給業者。
- 代租案:承租人繳房東,或由業者代收轉付。
- 若承租人延遲繳租,業者需先進行關懷並評估是否可申請代墊租金補助,避免影響房東收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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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補助與撥付流程(誰申請、誰收款)
在社宅包租代管體系下,租金補助依實際租金核計,每月最高金額依期別附表辦理。由租屋服務事業造冊向地方政府申請,經核定後再轉付房客或代墊予房東,確保金流透明。
房東若提供收租證明與帳戶資訊完整,可加快撥款時效。
共住(合租)規則與變更
合租在社宅包租代管中屬「共住」型態,申請人與共住者各自需通過資格審查,租金平均分攤,並各自計算補助。若共住者遷離,應書面申請變更,未覓得新共住者前,須重新簽約並由留下者平均負擔租金。
特殊情況:承租人死亡/入監、出租人過世如何處理?
若承租人於租期內死亡,可由繼承人終止租約或變更為新承租人續住至期滿;若入監或勒戒,原家庭成員得申請變更。若出租人死亡,繼承人需履行契約至期滿,多人繼承者需書面協議代表收租。
何時會停發補助或追繳?
- 租約提前終止或承租家庭持有自宅。
- 申請資料不實或重複領取補助。
- 房東與房客為直系親屬關係。
溢領補助需於一年內返還,可申請分期(最長一年、不計利息)。
可請領的服務費與代收代付項目
社宅包租代管制度提供多項補助:開發費、包管費、媒合費、代管費,以及修繕獎勵、公證費、居家保險、代墊租金等代收代付項目。第五期更新增換居戶搬遷費與租金差額補助,由地方政府審核撥款。
修繕獎勵、公證費與居家保險補助
- 修繕獎勵費:針對住宅必要設施、消防或無障礙改善,最長補助3年,須附施工前後照片與憑證。
- 公證費補助:包租案之轉租契約可申請;代租案視有無公證,未辦理視同放棄當次補助。
- 居家安全保險:原則須投保含跌價補償、火險、地震險,房東可獲每屋每年最高3,500元補助。
換居專案:搬遷費與租金差額補助
第五期社宅包租代管新增「換居專案」,針對年滿65歲或特定身障者,可私換私或私換公:
- 搬遷費:最高10,000元,一次為限。
- 租金差額補助:新承租租金高於既有住宅時,補貼差額一半,每月上限5,000元、最長36個月。
緊急代墊租金(承租人臨時困難時)
若承租人因突發事件陷入困境,可申請代墊租金,由政府先行墊付給房東。每案最多3個月租金、一次為限,並需簽署還款計畫,無息償還期最長一年。
管理、評鑑與在地加嚴規定
各縣市主管機關於委任期間內至少辦理一次評鑑,並得公開結果。地方政府亦可依地區需求加訂補充規定,報中央核定後施行,確保社宅包租代管制度長期穩定運作。
FAQ(常見問題)
Q1:包租案一定要保險嗎?
原則上須投保居家安全相關保險(含火險、地震險、跌價補償)。若保險公司不受理或有特殊情形可切結免保,但建議投保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Q2:公證費誰可以申請?
包租案的轉租契約與代租案中有公證的租賃契約都可申請補助。
Q3:修繕補助包含哪些?
包括契約附屬設備、消防安全、無障礙改善等,憑照片與發票申請,最長3年。
Q4:承租人繳不出租金我會收不到嗎?
若符合條件可由業者協助申請代墊租金,政府先墊付,承租人再分期償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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